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全校围绕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加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管理,保证项目研究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主要内容
所有立项项目均应紧跟新的教育教学改革形势,面向当下学校教育教学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主要包括: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
2.专业建设改革研究与实践;
3.产教融合研究与实践;
4.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研究与实践;
5.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研究与实践;
6.考试(核)方法改革研究与实践;
7.现代教育技术开发与应用;
8.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
9.教学管理改革研究与实践;
10.大学生素质教育(含第二课堂、校园文化建设)改革与实践;
11.辅导员队伍开展的与育人有关的改革与实践;
12.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与素养提升研究与实践;
13.学校根据总体改革与发展目标所委托的有关教改项目。
第二章 项目等级
第三条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划分为四级:A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A1和A2)、B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B1和B2)、C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C1和C2)、D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D1和D2),详细认定规则参照《诸侯快讯导航教学业绩等级认定与计分资助(奖励)标准(试行)》实行。
第四条 D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的校级教改项目指由学校组织评审并批准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教改项目按选题价值、研究基础和研究属性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委托项目等类别。
第五条 未列入上述范围的项目,可按照上述分类分级的标准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予以认定备案。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立项
第六条 项目申报
1.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学校正式在编人员,主要是面向教师(含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
2.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两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推荐的其它教师也可进行申报。
3.项目申请人应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应是课题第一负责人和课题研究的实际主持者,能切实承担课题的实质性研究或关键性指导工作。
4.在同一次立项评审中,以项目主持人身份只能申报一项,在项目完成验收之前不得申报新的同级别教改项目;以项目组成员申报者不得超过两项。
5.已经获得各级各类建设资助的项目、奖项不得再申报(含名称不同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6.项目负责人自上一学年度以来有教学事故或教学通报批评,不得申报。
7.申报程序
(1)校级教改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每年一次,并由其发布相关立项通知及指南;申报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和本部门实际情况进行布置,组织填写《诸侯快讯导航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须对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经所在教研室(系)主任、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2)原则上从当年校级教改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上一个等级教改项目,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也可另行组织申报其它等级教改项目。
第七条 项目评审
1.评审程序
(1)申报的教改项目经资格和分类审查后,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校级教改立项项目及上一个等级教改申报项目。
(2)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人,根据评审项目实际情况,评审专家组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行政科级及以上在职工作人员以及在行业内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
(3)经评审立项的校级教改及推荐申报其余等级教改项目,由教务处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项目类别等。
(4)校长办公会确认各级教改立项及推荐申报项目名称及类别,批准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以学校文件的形式公布。
2.立项评审原则
(1)项目以成熟的教育教学理论为支撑,紧密联系教学实际,具有科学性和创新性,成果在近期内能够推广应用,直接产生育人、教学、管理效益。
(2)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指导思想正确,论证准确严密,措施具体得力,具备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3)研究人员配备与分工合理,能胜任课题的研究工作。
(4)经费安排合理。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八条 项目管理
1.学校批准立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诸侯快讯导航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任务下达、项目管理及结题验收的依据。《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经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后,由教务处、项目主持人及项目主持部门各保留一份。
2.项目研究过程中,校级教改项目实行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制度。项目开题报告会、中期报告会由教务处组织。项目组需对研究进度、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参与研究的情况、教改实践情况、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汇报。并填写《诸侯快讯导航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开题报告书》(以下简称《开题报告书》)、《诸侯快讯导航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期报告书》),并经所在部门审核认可后,报教务处备案。
3.项目进行中,因故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或对任务书内容作重大调整,或改变成果形式,或延迟结题,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诸侯快讯导航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变更申请书》,经所在部门同意,签署明确意见,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校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研究周期不得超过2年,重大项目的研究周期不得超过3年。由于特殊原因未能按期结题者,须提前3个月办理延期,待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且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年。
第九条 项目经费管理
1.除校级以外的教改项目,若其主管部门关于经费配套问题有政策性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的,对于有经费拨付的,学校将不再给予经费配套。对于来源单位无经费资助的,A1级教改项目按照10-2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A2级教改项目按照4-8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B1级教改项目按照2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B2级教改项目按照1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C1级教改项目按照0.8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C2级教改项目按照0.3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对已获得科研处资助的项目,教务处将不再给予重复资助。
2.D级教改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项目经费,确有必要的,学校可予适当资助。
3.项目经费要保证专款专用。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1)办公费,指不能列入设备费的办公用品费用;
(2)资料费,含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打印、复印费,图书、教学等文献资料的购置费等;
(3)邮电费,包括邮寄费、电话费、网络通讯费;
(4)差旅费,仅指国内调查研究差旅费用;
(5)会议费,包括为完成项目必须举行的成果评审鉴定、专题研讨等小型会议费用;
(6)咨询费,包括信息咨询和专家咨询费;
(7)劳务费,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稿费、翻译费、
评审费等;
(8)与课题相关的论文、著作出版费;
(9)其他交通费,包括出租车费、过桥过路费;
(10)其它费用。
4.项目立项后经费划拨至经费本,凭立项书可报出项目总经费的2/5,项目结项后凭结项证书复印件可报出项目余下经费。
5.经费报销比例及程序参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结题验收
第十条 项目结题
1.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原则上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和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可委托项目所在部门组织一般项目的结题验收。
2.结题基本要求:
(1)完成任务书规定任务,达到项目研究预期效果。
(2)校级重点、重大项目在结题时原则上必须有1篇C2级及以上正式刊物正刊发表的相关教改文章(需提供样刊及检索证明)。
(3)作为教改项目研究成果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必须标注教学研究项目名称及编号等相关信息。
3.结题分类要求
(1)校级教改一般项目成果在满足第二款的基础上,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在各项结题要素提交完整的前提下,经教务处审核合格,自动结项,不再参与结项验收:
①获得校级及以上与本项目相关的教育教学类奖项。可体现在与项目相关的讲课比赛、说课比赛、微课教学比赛等奖项;
②研究成果经过实践可在二级学院的教学实践中有一定推广作用。可以体现在研究成果对二级教学单位的某项教学改革有借鉴指导意义并获得认可;或取得校级主要领导的批示;或受邀在校级层面进行与研究成果相关的经验交流;或出版了有应用价值的讲义、教材等。
(2)校级教改重点项目成果在满足第二款的基础上,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二者,在各项结题要素提交完整的前提下,经教务处审核合格,自动结项,不再参与结项验收:
①在正式刊物正刊上发表有1篇C1级或2篇C2级及以上的相关教改文章;
②获得市级及以上与本项目相关的教育教学类奖项1项。可体现在与项目相关的市级及以上讲课比赛、说课比赛、微课教学比赛等奖项;
③研究成果经过实践可在全校的教学实践中有一定推广价值。可以体现在研究成果对两个及以上二级教学单位或全校性的某项教学改革有借鉴指导价值并获得采纳;或取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处级单位的采纳证明;或取得市内主流媒体的公开宣传报道;或受邀在区域性教育教学会议层面进行与研究成果相关的经验交流(大会发言);或出版了有应用价值的教材(教材需获得2所以上高校的采用)、著作(不少于20万字)等。
(3)校级教改重大项目成果在满足第二款的基础上,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二者,经教务处审核合格,自动结项,不再参与结项验收:
①在正式刊物正刊上发表有2篇C1级或1篇C1级加2篇C2级及以上的相关教改文章;
②获得市级及以上与本项目相关的教育教学类奖项2项。可体现在与项目相关的市级及以上讲课比赛、说课比赛、微课教学比赛等奖项;
③研究成果经过实践可在市内外的同类院校教学实践中有一定推广价值。可以体现在研究成果对两所及以上市内外高校的某项教学改革有借鉴指导价值并获得采纳;或取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的批示;或取得国家级媒体的宣传报道;或受邀在全国性教育教学会议层面进行与研究成果相关的经验交流(大会交流);或出版了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教材需获得3所以上高校的采用)、著作(不少于20万字)等。
4.项目研究任务完成后,项目主持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结题申请,填写《诸侯快讯导航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成果鉴定申请书》,同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报书》(复印件)、《项目任务书》(盖有教务处公章的原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
5.教改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课堂效果提升方法、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调查研究报告、可行性方案、程序开发、课程讲义或PPT、课程教学设计报告、案例库、教材、教学著作、论文等。上述未列入的成果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类型进行分类审核认定。
第十一条 项目验收
1.结题验收一般采用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方式,必要时采用陈述和答辩等形式进行。
2.评审专家原则上由教务处聘请3-5名具备高级职称的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中,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专家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3.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由教务处颁发统一印制的《诸侯快讯导航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书》。
4.对初次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可暂缓结题,待项目组根据专家组的结题评审意见补充相应成果、完善相应材料后,再次申请结题验收。对研究时限已满、但仍未能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向教务处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经所属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
5.除校级教改项目以外的教改项目鉴定办法遵照有关单位规定执行,但在结题时原则上必须有1篇C2级及以上正式刊物正刊发表的相关教改文章。D级以上教改项目需同时满足第三款相同等级自动结题要求的前提下,方可申请结项。
6.发表刊物级别鉴定办法遵照《诸侯快讯导航教学业绩等级认定与计分资助(奖励)标准(试行)》认定标准。
第十二条 各级各类教改项目均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申报,对自行参与的校外教改项目,学校只做教学业绩等级认定,不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第十三条 对完成情况好、效益显著且取得优秀成效的校级教改项目,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可视其推广应用价值予以后期经费资助,以鼓励其后续研究的进行。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违约,学校将撤销已批准立项的教改项目,并终止资助经费、追回已拨付经费,项目负责人在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教改项目。
1.违反第七条中第3款,擅自进行变更的项目;
2.无正当理由中止项目;
3.研究成果与申报批准的项目成果严重不符,或研究成果质量低劣;
4.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5.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6.项目结题获准延期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延期时间内仍未完成者。
第十五条 教改项目管理工作由分管教学的领导负责,院(部)等教学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教务处负责日常管理。校内各部门应将获准立项的项目列入本部门当年度的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总结,并做好对优秀教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工作。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诸侯快讯导航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重财〔2021〕386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