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党委书记丁广龙同志主持召开党委会第7次会议,党委委员吴华安、陈龙国、沈民、房朝君、李春雷参加。
就《关于推荐会计学院党总支等基层党组织申报重庆市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的请示》进行了审议。
党委会决定,将会计学院党总支、会计学院学生党支部,分别确定为校内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的基层党组织,分别给予一万元和五千元的建设经费。将财富管理学院党总支确定为校级标杆院系培育项目,给予七千元培育经费;将财富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金融学院学生党支部和经济学院教师党支部确定为校级样板支部培育项目,给予三千元培育经费。